《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2016年版)》
十二、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
——關于改善民生和創新社會治理
“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2012年11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的這段講話,樸實親切、飽含深情,溫暖了億萬人的心。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把民生工作和社會治理工作作為社會建設的兩大根本任務,高度重視、大力推進,改革發展成果正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1.實現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環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會和諧之本。增進民生福祉是我們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我們黨干革命、搞建設、抓改革,都是為了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睓z驗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改善民生是推動發展的根本目的。我們的發展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是要通過發展社會生產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如果發展不能回應人民的期待,不能讓群眾得到實際利益,這樣的發展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要在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權益,保障勞動者參與發展、分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抓民生也是抓發展。經濟發展是前提,離開經濟發展談改善民生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同時,民生是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指南針”,持續不斷改善民生,能有效解決群眾后顧之憂,調動人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又能釋放居民消費潛力、拉動內需,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經濟發展、轉型升級提供強大內生動力。既要通過發展經濟,為持續改善民生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又要通過持續不斷改善民生,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有效需求,實現兩者良性循環。
改善民生要做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改革愈是深化,愈要重視平衡社會利益;發展愈是向前,愈要體現到人民生活改善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見面、對賬,承諾了的就一定要兌現,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讓群眾看到變化、得到實惠。同時還要意識到,群眾對生活的期待是不斷提升的,需求是多樣化、多層次的,而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改善民生不能脫離這個最大的實際提出過高目標,只能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那些現實條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決不能開空頭支票,也要防止把胃口吊得過高,否則,結果只會適得其反,就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一些國家的教訓表明,民粹主義是造成“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由于過度福利化,用過度承諾討好民眾,結果導致效率低下、增長停滯、通貨膨脹,收入分配最終反而惡化。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將收入提高建立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上,將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
2.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工作,沒有終點站,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住最需要關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鍥而不舍向前走。
堅持社會政策要托底!疤斓刂,黎元為先。”要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注重機會公平,著力保障基本民生。堅守底線,就是要織牢民生安全網的“網底”,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突出重點,就是要有所側重,對重點群體和重點地區進行傾斜;完善制度,就是要形成系統全面的制度保障,使制度更加公平、普惠和可持續;引導預期,就是要促進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預期,使改善民生既是黨和政府工作的方向,又成為廣大人民群眾自身奮斗的目標。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
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事關國家未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這么多人,教育上去了,將來人才就會像井噴一樣涌現出來。這是最有競爭力的!币鋵嵙⒌聵淙烁救蝿,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大力發展鄉村教育,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把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搞好,防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建設中國特色職業教育體系,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推動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落實并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和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建設“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型社會。廣大教師要時刻銘記教書育人使命,甘當人梯,甘當鋪路石,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好老師。
精準發力抓好就業工作。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鼓勵以創業帶就業,實現比較充分和高質量就業。統籌人力資源市場,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歧視,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扶持,促進勞動者自主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帶動青年就業創業。加強就業援助,幫助就業困難者就業。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培養宏大的高素質勞動者大軍。構建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努力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
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斷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完善市場評價要素貢獻并按貢獻分配的機制,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規范隱性收入,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發揮著社會穩定器作用。要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強化政策銜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城鎮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住房困難群眾,政府必須“補好位”,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要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重要位置,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探索醫改這一世界性難題的中國式解決辦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基本醫療衛生資源均衡配置等問題,實現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促進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全面發展。
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進一步釋放生育潛力。合理調節各類城市人口規模,提高中小城市對人口的吸引能力。及時、科學、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減緩人口老齡化壓力,增加勞動力供給,保證人口安全。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過程中,要格外關注困難群眾,時刻把他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關心他們的疾苦,千方百計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要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一些錦上添花、花上壘花的虛功。要引導廣大群眾樹立勤勞致富理念,倡導辛勤勞動、誠實勞動、創造性勞動,通過勞動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讓每個人通過努力都有成功的機會。
3.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關鍵看貧困老鄉能不能脫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貧困地區長期貧困,面貌長期得不到改變,群眾生活長期得不到明顯提高,那就沒有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那也不是社會主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帶領人民持續向貧困宣戰,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行動,使貧困人口大幅減少,貧困群眾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貧困地區面貌發生根本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投入,創新扶貧方式,扶貧開發工作呈現新局面。經過長期持續努力,我們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使7億多農村貧困人口成功脫貧,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了堅實基礎。我國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國家。這個成就,足以載入人類社會發展史冊,也足以向世界證明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當前我國脫貧攻堅形勢依然嚴峻。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仍有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不少群眾貧困程度還很深,幫助這些群眾擺脫貧困絕非易事。新時期脫貧攻堅的目標,集中到一點,就是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確保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脫貧攻堅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脫貧攻堅戰的沖鋒號已經吹響。我們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標、苦干實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北仨氁愿蟮臎Q心、更明確的思路、更精準的舉措,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緊進度,眾志成城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決不能落下一個貧困地區、一個貧困群眾。
脫貧攻堅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要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確保把真正的貧困人口弄清楚,把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找對“窮根”,明確靶向,做到扶真貧、真扶貧,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要解決好“誰來扶”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中央統籌、。ㄗ灾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健全東西部協作和黨政機關、部隊、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定點扶貧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考核到位。要解決好“怎么扶”的問題,按照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具體情況,實施“五個一批”工程,即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要解決好“如何退”的問題,加快建立反映客觀實際的貧困縣、貧困戶退出機制,努力做到精準脫貧。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貧困地區作為脫貧攻堅重點,支持貧困地區加快發展。
幸福不會從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來的。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堅定信心、勇于擔當,把脫貧職責扛在肩上,把脫貧任務抓在手上。特別是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地區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十三五”期間第一民生工程來抓。要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立下軍令狀,層層壓實責任,級級傳導壓力。要把脫貧攻堅實績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在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識別干部,激勵各級干部到脫貧攻堅戰場上大顯身手。要引導貧困群眾樹立“寧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觀念,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實現脫貧致富。
4.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我們黨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一切改革發展都無從談起,再好的規劃和方案都難以實現,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去。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始終牢記和諧穩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著力提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創新維穩理念。要正確理解和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對涉及維權的維穩問題,首先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單純維穩,不解決利益問題,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難以穩定下來。要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群眾由衷感到權益受到了公平對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維護。要正確理解和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濤洶涌。要重視疏導化解、柔性維穩,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使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在妥善處理社會矛盾。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積極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基本民生問題,不斷打牢和鞏固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要準確認識和對待改革發展過程中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自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科學區分和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對人民內部矛盾,要善于運用法治、民主、協商的辦法進行處理。對敵我矛盾,既要旗幟鮮明、敢于斗爭,又要講究謀略、巧于斗爭。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著力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后的第一需求,是極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發展環境。”建設平安中國,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制約平安建設深入開展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把專項打擊與整體防控更好地結合起來,始終保持對嚴重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感穩步提升。要把人民群眾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要主動適應新形勢,堅持多方參與、合作共享、風險共擔,實現維護治安人人有責、人人盡責,努力建設領域更廣、人民群眾更滿意、實效性更強的平安中國。
5.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管理,取得了重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也要看到,當前改革處于攻堅期深水區,社會管理面臨新情況新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從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币宰顝V大人民利益為根本坐標,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在發揮好政府治理作用的基礎上,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激發社會活力。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建立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相關實名登記制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
不斷改進社會治理方式。要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強,社會治理的基礎就實。要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職有權有物,更好地為群眾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和管理。加強城市常態化管理,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狠抓城市管理頑癥治理。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加強創新農村社會治理,重視化解農村社會矛盾,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6.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國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是治黨治國必須始終堅持的一個重大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黨要鞏固執政地位,要團結帶領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當前,我國面臨復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各方面風險可能不斷積累甚至集中顯露,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更加繁重艱巨。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審時度勢、與時俱進,創新國家安全理念,統攬國家安全全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對內求發展、求變革、求穩定、建設平安中國,對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贏、建設和諧世界;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標相向而行。
持之以恒抓緊抓好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體現,一頭連著經濟社會發展,一頭連著千家萬戶,是最基本的民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自覺把維護公共安全放在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中來認識,放在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中來思考,放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來把握。堅持問題導向,高度重視并切實解決公共安全面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織密織好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治理“餐桌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堅持產管并重,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方針,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全面提高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防范、監督、檢查、獎懲措施的落實,努力推動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堅持一手抓專項打擊整治,一手抓源頭性、基礎性工作,創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優化公共安全治理社會環境。拓展人民群眾參與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徑,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和公眾情緒,動員全社會力量來維護公共安全。
堅決打擊恐怖主義。反恐怖斗爭事關國家安全,要堅持凡“恐”必打、露頭就打,出重手、下重拳,給暴力恐怖勢力以毀滅性打擊,堅決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堅決擠壓暴力恐怖活動空間,以震懾敵人、鼓舞人民。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體系,加強反恐力量建設,加強反恐國際合作,筑起銅墻鐵壁,使暴力恐怖分子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堅決遏制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問題、宗教問題進行的分裂、滲透、破壞活動。